本文只是論述,非方針或指引。歡迎討論。


假隱退虛僞隱退,是任何用戶在任何頁面,尤其是用戶頁,自述隐退,但仍公然在維基批評指責任何其他人、事、物,未力求解決之。

假隱退之害 编辑

假隱退太不誠信,足以使得被批評指責者處於顯失公平的不利答辯地位,就不足以增進公共利益,因而恐有違反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协议禁止騷擾虐待他人的條款,以及通用行為準則禁止騷擾他人的條款

假隱退的内容,若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最怕形成誹謗,不但違反維基使用條款,在有的管轄區算民事犯法,但在其他管區足以犯罪。[1]請勿以身試法。

濫用用戶頁搞假隱退,更涉嫌違反用户页面指引中“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第12项。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簡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3]

示例 编辑

2022年5月,元維基遇到一次用戶頁自述退休,但被揭穿用俄文批判烏克蘭文維基百科以及其用戶,因而涉嫌假隱退,2022年8月被刪除存疑版本。

不要協助他人假隱退 编辑

蓄意協助他人假隱退,足以形成真人傀儡,甚至成爲共犯。

申報有償編輯是由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所批准。因此,切勿授受賄賂破壞維基。

避免假隱退 编辑

不爽任何其他人、事、物,請力求解決之。要隱退就請勿再公然在維基批評指責任何其他人、事、物。

消除假隱退 编辑

存疑誹謗不免要即時强制,防衛之。因此,切勿要求被公然批判者“避嫌”,尤其是管理員被公然批判時。

消除假隱退的内容,有指引甚至方針就優先應用。缺方針、指引,端看内容有多少危害,建議以下方式:

  1. 涉及人身攻擊,像是誹謗的,不宜公開討論。
  2. 以假隱退作爲理由請求快速刪除,以及清空重大存疑内容,可能可行。
    任何管理員即使不同意快速刪除,也切勿任意回復存疑内容示衆。都不作爲,即使頁面歷史尚未遮罩,大可警告社群切勿搞隱退或成爲協助他人假隱退的共犯。
  3. 移送监督刪除隱藏,端看監管員,但他們是志工,不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雇員,所以若不作爲,最多的制衡,就是年度選舉反對他們連任。
  4. 只有必定對事不對人的假隱退内容,才考慮公開討論。

管理员:請慎重刪除或者隱藏不妥言行,避免公共可查之。

參考資料 编辑

  1.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香港法例第21章:誹謗條例、澳門《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條等等。
  2. 原文(英文):「...libelling people on userpages is a bad idea, and 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摘自吉米·威爾士對于在用戶頁上作出誹謗行為的評論
  3. 原文(英文):「campaign - 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