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Jusjih/假隐退

本文只是论述,非方针或指引。欢迎讨论。


假隐退虚伪隐退,是任何用户在任何页面,尤其是用户页,自述隐退,但仍公然在维基批评指责任何其他人、事、物,未力求解决之。

假隐退之害 编辑

假隐退太不诚信,足以使得被批评指责者处于显失公平的不利答辩地位,就不足以增进公共利益,因而恐有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协议禁止骚扰虐待他人的条款,以及通用行为准则禁止骚扰他人的条款

假隐退的内容,若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最怕形成诽谤,不但违反维基使用条款,在有的管辖区算民事犯法,但在其他管区足以犯罪。[1]请勿以身试法。

滥用用户页搞假隐退,更涉嫌违反用户页面指引中“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第12项。


“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的文句”:

简而言之,即“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3]

示例 编辑

2022年5月,元维基遇到一次用户页自述退休,但被揭穿用俄文批判乌克兰文维基百科以及其用户,因而涉嫌假隐退,2022年8月被删除存疑版本。

不要协助他人假隐退 编辑

蓄意协助他人假隐退,足以形成真人傀儡,甚至成为共犯。

申报有偿编辑是由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所批准。因此,切勿授受贿赂破坏维基。

避免假隐退 编辑

不爽任何其他人、事、物,请力求解决之。要隐退就请勿再公然在维基批评指责任何其他人、事、物。

消除假隐退 编辑

存疑诽谤不免要即时强制,防卫之。因此,切勿要求被公然批判者“避嫌”,尤其是管理员被公然批判时。

消除假隐退的内容,有指引甚至方针就优先应用。缺方针、指引,端看内容有多少危害,建议以下方式:

  1. 涉及人身攻击,像是诽谤的,不宜公开讨论。
  2. 以假隐退作为理由请求快速删除,以及清空重大存疑内容,可能可行。
    任何管理员即使不同意快速删除,也切勿任意回复存疑内容示众。都不作为,即使页面历史尚未遮罩,大可警告社群切勿搞隐退或成为协助他人假隐退的共犯。
  3. 移送监督删除隐藏,端看监管员,但他们是志工,不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雇员,所以若不作为,最多的制衡,就是年度选举反对他们连任。
  4. 只有必定对事不对人的假隐退内容,才考虑公开讨论。

管理员:请慎重删除或者隐藏不妥言行,避免公共可查之。

参考资料 编辑

  1. 中华民国刑法》第三百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香港法例第21章:诽谤条例、澳门《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等等。
  2. 原文(英文):“...libelling people on userpages is a bad idea, and 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摘自吉米·威尔士对于在用户页上作出诽谤行为的评论
  3. 原文(英文):“campaign - 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