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詞典:收錄標準

本頁或以下篇幅是一項有關維基詞典的方針、指引或流程的提議。該提議可能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討論並進一步獲得社群的共識來確立。請勿在引用或者鏈接中把本頁的描述作為一項正式的方針或指引。

維基詞典收錄各種語言的詞彙,其收錄標準參見下文。本標準的一部分翻譯自英文維基詞典對應頁面,僅供中文社群參考,在正式形成方針前需要社群達成共識。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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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看見了一個詞語,想知道它是什麼意思,那麼這個詞就可以被收錄。

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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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常見的詞語,如蘋果tree之外,以下內容也符合收錄標準:

  • 合成詞與多字詞,例如post office
  • 俗語或成語,例如魑魅魍魎
  • 諺語;
  • 縮寫及首字母縮略詞,如CCTVED等;
  • 前綴和後綴;
  • 象形文字及表音符號,如ʃ

可供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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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查證」意味着:

  1. 明顯被廣泛使用,或
  2. 在各種永久的媒體中使用

在撰寫這些詞語的釋義時,最好引用容易訪問的來源。可以使用的來源包括紙質書籍、期刊或雜質,以及其電子版本;除了文字外,還可以引用音頻或視頻。盡量不要直接引用來源於維基媒體計劃頁面的內容(如維基百科),除非它在這些維基媒體計劃中也使用的是引用(例如維基語錄上的摘錄)。引用書籍時,請附上書籍的ISBN。

慣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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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用語符合維基詞典的收錄標準,如法語的c'est la vie及日語的ご機嫌よう,但類似「我養了一隻寵物」或者「This is a door」卻不是慣用語。

翻譯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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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漢語詞彙需要附上其它語種的翻譯。其它語言詞彙的翻譯如果要獨立成詞,那麼這個詞需要在漢語中常用,如德語Autoschlüssel可以獨立成詞,但翻譯成漢語「車鑰匙」卻不適合。

數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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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00的數字不適合收錄,除非

  1. 這些詞有特殊含義;
  2. 這些詞有單獨的表達,例如million233等。

單詞的其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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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詞除了原型外,如英語名詞cat的複數cats,在詞語解釋中僅需註明cats是cat的複數,不需要再給出詞語解釋;同理,日語來る的否定來ない僅需註明為來る簡體形的否定。

非拉丁字母的語言的拉丁轉寫(羅馬轉寫)符合詞典的收錄標準。

慣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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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短語都有多種形式,但我們不必把每一種都寫進詞典中。少用的形式應當直接重定向到主流形式的頁面,而主流形式的頁面名稱應當更通用一些:

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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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語中有代詞時分兩種情況:短語中的動詞是反身動詞時使用one (one's),非反身時則使用someone (someone's) 。例如:feel one’s oats(而非feel his oats),breathe down someone's neck。其他人稱代詞應當避免使用,除非代詞會影響短語的意思。

冠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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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詞不影響短語本身意義時,應當省略。如:應使用cat’s pajamas而非 the cat’s pajamas 作為頁面標題。

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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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短語請使用不定式形式,但不用再加「to」。

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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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的頁面標題應當保持以小寫字母開頭,除非第一個詞的首字母本身就是大寫:

所收錄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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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然語言」中使用的詞彙都可以收錄。手語詞彙亦可收錄。

人工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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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語言中,世界語伊多語因特語西方國際語諾維亞語沃拉普克語的詞彙可以收錄,並且可以出現在詞語的「翻譯」章節中。[1]對於文學作品中出現的人工語言,昆雅語辛達林克林貢語半獸人語可以在附錄名字空間擁有詞庫。[2][3]

重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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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語言(如原始印歐語)的詞彙應當置於Reconstruction名字空間,並會在一些詞語的「詞源」章節中提到。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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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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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詞典不是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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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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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語言中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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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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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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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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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和名也是詞,它們的收錄標準和其他詞是一樣的。大部分姓名都符合收錄標準,但一些新名和生造出來的名字就不一定能收錄了,只存在於一些虛構作品中的名字更是如此。

名字的暱稱、縮寫和名字本身的收錄標準是一樣的。

請不要在姓名詞條中羅列使用此姓名的人物名(特殊情況除外)!例如詞條有一個姓氏的義項,但請不要在詞條中列舉「李姓的人物有李白李登輝……」,這些內容應該出現在維基百科上的分類。當然,如果某姓是因為特定人物而知名(比如Путин (Putin, 普京)),那麼可以順帶提到這個特定的人物(en:Путин即有提到弗拉基米爾·普京)。

特定實體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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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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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公司的名稱都能收錄。能收錄的公司名稱大多不止是一個商標,還擁有其他含義(比如:其本身作為常用詞,或是姓氏)。

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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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下列範圍、且可以確認存在的地名可以收錄:

  1. 大陸的名稱。
  2. 海、洋的名稱。
  3. 國家的名稱。
  4. 跨國地區的名稱(如中東歐元區)。
  5. 一級行政區(州、省、縣等)的名稱。
  6. 城市群、城、鎮、村莊的名稱。
  7. 城、鎮的分區名稱(如東城區)。
  8. 有人居住的島嶼及群島的名稱。
  9. 其他一些比較重要的自然地理事物(如,大沙漠、主要河流)的名稱。

當然,這個範圍仍有需要商榷的地方。比如何為「比較重要的自然地理事物」,目前尚無定論。街道名、建築名等一些「低重要度」的地名能否收錄,也需要討論。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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