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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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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ì 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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ㄌㄧˋ ㄕˋ
官话
(
现代标准汉语
)
+
拼音
:
lì shì
注音
:
ㄌㄧˋ ㄕˋ
通用拼音
:
lì shìh
威妥玛拼音
:
li
4
shih
4
耶鲁官话拼音
:
lì shr̀
国语罗马字
:
lih shyh
西里尔字母转写
:
ли ши
(li ši)
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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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⁵¹⁻⁵³ ʂʐ̩⁵¹/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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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吏实习制度。
明初定制,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称“历事”。实习凡三月,经考核,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清初因承明制。
《清史稿‧选举志一》:“积分历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历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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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朝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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역사
、
력사
〈
歷事
〉的汉字表记。
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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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ịch sự
[
歷事
]的汉字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