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臺灣閩南語/常用代名詞



明鄭時期清治時期,閩粵一帶的移民大量進入臺灣,其中以福建省南部的泉州府人以及漳州府人為主,後來閩南語取代了台灣原住民族諸語,成為了台灣最優勢語言。日治時期當局以「臺灣話」稱之,以區分其他語言。

台灣閩南語不僅在腔調上與原生閩南語又些微差異,在語彙上也吸收了各時期政權以及原住民族的外來語,最後形成與原生閩南語有差異的台灣話。至21世紀初,台灣閩南語仍為台灣第一大母語。在台灣,多數台灣人將台灣閩南語稱為台語或台灣話,下方將「台灣閩南語」略作「台語」。

下方整理出台語常用字詞與華語字詞間的對照,並採用台羅拼音為其標音。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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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文 釋義 臺羅音標 備註
單數格人稱代名詞
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
guá
文讀音為ngóo
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
gún
讀音為「gún」時亦可指稱「我們」,而讀音為「guán」時則絕對指稱「我們」。
家己
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
ka-kī
指稱一個單數個體或單數群體。「自己(tsū-kí)」為訓讀華語用法,非台語固有口語詞彙。
/
第二人稱單數代名詞
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為「你」,但「汝」應方為本字
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
i
複數格人稱代名詞
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
lán
使用上,「咱」包括聽話者,「阮(guán)」則不包括聽話者。在〈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0期表示此為咱儂兩字合音(儂為複數詞尾)。[1]
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
guán / gún
使用上,「咱(lán)」包括聽話者,「阮」則不包括聽話者。在〈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0期表示此為我儂兩字合音。[1]
第二人稱複數代名詞
lín
「恁(lín)」為教育部建議用字,可能有其他用字,〈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32期:「這個詞很可能是合音而來,因此找不到本字」,在第300期表示汝儂兩字即為此合音。[2][1]
𪜶
第三人稱複數代名詞
in
「𪜶(in)」為教育部建議用字,由於過於生僻,經常以「怹」字或其他用字書寫。在〈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0期表示此為伊儂兩字合音。[1]為根據形聲法則之新造字,為多方字典與文獻採用之字。[3]
逐家
複數代名詞
ta̍k-ke
相對於華語即為「大家」之意,因此經常誤寫成「大家(ta-ke;台語「婆婆」之意)」。
指稱代名詞
此物
tse
本字不詳,正字採用約定俗成之訓用替用字。[4]
彼物
he
本字應為「許」,正字採用約定俗成之「彼」為其替用字。[5]
此處
tsia
正字採用具相似發音之漢字「遮(jia)」為替用字。[6]
彼處
hia
本字應為「許」,但發音與現今台語「許」字之發音相去甚遠,因此借音近易解之「遐()」字用之。[7]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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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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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1.2 1.3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0期。”,(请提供作品标题)[1],访问于2018-08-20
  2.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32期。
  3.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268期:「是臺灣閩南語依據「形聲」的原則所造的字,……目前很多閩南語文獻(包括辭典)都寫成此字。」
  4.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22期:「臺灣閩南語指示代詞近指為 tse,遠指為 he,寫成『這』、『彼』,都是訓用,借其義不借其音。」
  5.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8期:「閩南語遠指詞 he,漢文本字可能是『許』,但一般臺語文習用『彼』字。」
  6.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287期:「臺灣閩南語中表示『這裡』的指示詞『tsia』一詞,寫做『遮』,並非本字,而是借其音,並且略借其部首之義。」
  7. 〈臺灣閩南語按呢寫〉,第309期:「臺灣閩南語遠指詞 hia,漢文本字可能是『許』,但一般現代臺語文習用『遐』字。」